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宜春广播电视大学关于处置部分国有资产的通知2015年06月08日 总务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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宜春广播电视大学 关于处置部分国有资产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: 经市国资委核实批准,我校拟对部分国有资产进行报废处理,诚邀有回收资质的单位参与,现通知如下: 一、时间安排 1、领取资料和现场查看。从即日起到 2、交表时间。 3、发布中标单位。 4、处置。 二、有关要求 1、本次资产处置由我校教学处、总务处具体负责,坚持公正、透明、竞价、择优的标准。 2、参与的单位需缴纳2000元保证金,没有中标单位,保证金退回,保证金不计利息。 3、本次资产处置采用竞价方式,报价高者即中标。 宜春广播电视大学 教学处、总务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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